很多人以为随手截个图就能当证据,其实没那么简单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,电子数据作为证据需要满足三个条件:真实性、合法性和关联性。
真实性是最难证明的。法官会重点关注:
去年深圳有个案例,原告仅提供几张零散的微信截图,被告当庭否认真实性。法院最终以"无法证明聊天对象身份"为由不予采信。
别急着删聊天记录!法官可能要当庭查验手机原机。建议:
花500-800元做证据保全公证,效力直接拉满。公证员会: ① 全程录像取证过程 ② 出具加盖公章的公证文书 ③ 生成不可篡改的哈希值
聪明人会准备这些佐证:
先发个正式点的催款模板: "王总,根据2023年5月20日微信约定,您尚欠的8万元借款已逾期15天。请于3日内结清,否则将依法维权。"
花800-1500元请律师发函,80%的债务人在这阶段就会还款。函件要注明:
到法院立案记得带齐:
小额诉讼(5万以下)建议走简易程序,诉讼费最低只要50元。
现在知道为什么有人宁愿写欠条也不用微信借钱了吧?电子证据看似方便,实操起来处处是坑。建议5000元以上的借款,还是老老实实签书面协议最保险。